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厦门好帮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健康和卫生管理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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厦门好帮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从业人员健康和卫生管理制度

为加强和规范食品从业人员健康和卫生管理,落实食品安全责任,有效防 范各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,切实保障餐饮服务安全,根据《食品安全法》、 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》、《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》、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 督管理办法》等规定,建立从业人员健康和卫生管理制度。 一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1.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(清洁操作区内的加工制作及切菜、配菜、烹 饪、传菜、餐饮具清洗消毒)的从业人员(包括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 员,下同)应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,并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,必 要时应进行临时健康检查。 2.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,将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按照岗位分类存档,到期前 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,确保健康证明在有效期内 3.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天对从业人员上岗前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查(包括晨 检和午检)。患有发热、腹泻、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从业人 员,应主动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报告,暂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,必 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查,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 岗。4.手部有伤口的从业人员,使用的创可贴宜颜色鲜明,并及时更换。佩戴一 次性手套后,可从事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。 5.患有霍乱、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、伤寒和副伤寒、病毒性肝炎(甲型、 戊型)、活动性肺结核、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 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,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。 二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 1.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。 1 / 22.从业人员不得留长指甲、涂指甲油。工作时,应穿清洁的工作服,不得披 散头发,佩戴的手表、手镯、手链、手串、戒指、耳环等饰物不得外露。 3.食品处理区内的从业人员不宜化妆,应戴清洁的工作帽,工作帽应能将头 发全部遮盖住。 4.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制作人员,应符合从业人员卫生要求。 5.从业人员应佩戴清洁的口罩。 6.如佩戴手套,佩戴前应对手部进行清洗消毒。手套应清洁、无破损,符合 食品安全要求。手套使用过程中,应定时更换手套,出现 7 条款要求的重新洗手 消毒的情形时,应在重新洗手消毒后更换手套。手套应存放在清洁卫生的位置, 避免受到污染。 7.从业人员在加工制作食品前,应洗净手部,手部清洗宜符合《餐饮服务从 业人员洗手消毒方法》(见附录 I)。 加工制作过程中,应保持手部清洁。出现下列情形时,应重新洗净手部: a)加工制作不同存在形式的食品前; b)清理环境卫生、接触化学物品或不洁物品(落地的食品、受到污染的工 具容器和设备、餐厨废弃物、钱币、手机等)后; c)咳嗽、打喷嚏及擤鼻涕后。 d)使用卫生间、用餐、饮水、吸烟等可能会污染手部的活动后,应重新洗净 手部。e)加工制作不同类型的食品原料前,宜重新洗净手部。 8 工作服应定点存放,定期清洗更换,使用卫生间前,应更换工作服。工作服 受到污染后,应及时更换。待清洗的工作服不得存放在食品处理区。 2 / 2